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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婚外情调查取证

长沙侦探故事:调查取证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有多久

发布日期:2021-03-20 发布: 阅读量(


一、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有多久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;未申请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二、民法典规定的诉讼离婚条件是什么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,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,完成离婚登记,或者离婚判决书、调解书生效,即解除婚姻关系。以上知识就是侦探网小编对“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有多久”的相关解答,在民法典规定中,离婚冷静期期限为30天,并且只是针对协议离婚才会有冷静期,当事双方协商不成起诉离婚的,不受离婚冷静期限制。如对此还有疑问,欢迎咨询侦探网律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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